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徐以杰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房管所对公用雨水管有修缮的义务,业主提供基本的可供施工人施工的条件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即可。以上分析意见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您也可以到微信后台报名参加免费一对一咨询、免费代办等,指定我为您提供进一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