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颜陆琴律师。居民住宅区内属于业主、居民共有的停车场,属共有财产,是否收费、如何收费都应由居民决定。如果未经居民同意私自收取停车费,这样的行为侵害了全体居民的权益,应受惩处。此外,绿化带不属于停车位,更谈不上在绿化带上手停车费。停车位的问题建议与物业沟通。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如果需要更多的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指明我们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