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蒋骅,很高兴为您服务。抵押房产的处理权已经通过抵押程序移交给债权人了。理论上讲,自抵押之日起,该房产已属债权人所有,债务人无权出租,出借,以及售卖。所以用卖房的方式还款是不成立的。以上分析属于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