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不足
本人2015年3月入职南京市江宁区的一家台企干普工,2023年12月底企业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拿了N的补偿金。但是企业的薪资架构是以江苏省最低工资为底薪,额外加上一部分加班费和奖金。但是从2017年7月份开始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了不包括本人按最低工资缴纳的公积金的 。那么单位从2017年7月份以后还卡着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发放底薪是不是有违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可不可以以此为借口由申请2N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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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25-07-18
2楼
你好,不知你与单位是各种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以协商一致解除的,那么从2023年12月至今已经超过劳动争议1年的仲裁时效了;如果是其他形式且有相关证据,建议先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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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5-07-18
3楼
是全日制劳动合同,2N过了时效性,那最低工资加上最低公积金的差额能要回来吧?
无名游客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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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5-07-18
4楼
是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工资条齐全,2N过了时效性,那最低工资加上最低公积金的差额,少的这一部分能要回来吧?
无名游客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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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5-07-19
5楼
无名游客
202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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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25-07-19
6楼
你好,不知你与单位是各种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以协商一致解除的,那么从2023年12月至今已经超过劳动争议1年的仲裁时效了;如果是其他形式且有相关证据,建议先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2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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