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产假

刘律师您好,请问南京市的小产假是按这个标准吗? 南京市小产假天数根据怀孕月份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 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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