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述情形目前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骗婚”,但女方要求婚前房产加名可能涉及民事纠纷,您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权利,并视情况主张返还彩礼。
我现在3月11号领了结婚证,我在5月1号准备正式结婚办酒席接亲,若在接亲的时候对方还要强制要求在彩礼以外礼节物质才肯让我女方上婚车,我该怎么办,民事诉讼还是,再说她家彩礼钱不是父母掌,而是女方自己手上,女方没有陪嫁。
还有虽然我婚前房产房子是精装房,但是装修我家出钱,对方顶多出力,但是对方要是在5月1号办酒席,办酒席那天我要是对方家非要婚房加女方名字才肯同居,不然我现在3月11号领了结婚证,就不肯跟同居住在我家,我也不知对方是不是看中我家财还是什么,所以我现在民事咨询诉讼
不同意房产加名字的话你可以明确拒绝;如果女方据此不愿意将婚礼进行到底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彩礼可以要求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