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是按照(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来计算的,而不是用30天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