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在患者签署《拒绝检查、放弃治疗,自行离院》知情同意书时,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患者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的签字。在患者意识清醒且有能力做决定的情况下,医院未能取得患者本人的签字,而是让陪同的朋友签字,并未通知患者家属,这可能构成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害。如果患者因此遭受损害,医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