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股东(合伙企业)以0元将未缴出资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并由新股东支付相应注册资本和溢价部分至公司账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潜在的税务和法律风险。合伙企业以0元转让股权可能涉及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价格的核定以及法律上的责任承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