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公司原股东(合伙企业)以0元将部分股权(未缴)转让给新股东,股权转工商办理完后,新股东将该部分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实收资本)以及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一次性支付到被投资公司账户。是否可行?合伙企业0元转让部分是否涉及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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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徐顺生
2025-01-16
2楼
公司原股东(合伙企业)以0元将未缴出资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并由新股东支付相应注册资本和溢价部分至公司账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潜在的税务和法律风险。合伙企业以0元转让股权可能涉及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价格的核定以及法律上的责任承担问题。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徐顺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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