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均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且已经超过一年,原则上应当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没有明确的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在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均未能提供被告或双方的经常居住地信息,则将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