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生活田没有保障
	
	泰州市海陵区俞垛镇南陈村:1、2、3、4组长:一共326亩地在2019、11,1日起~2028年.10月.31日承包给养殖户,今年途中因各种理由终止了我们的合同违约;我们老百姓是否得到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如:合同上面写的赔偿甲方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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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王志燕
								
								2024-08-12
							 
							2楼
							
						    
						   
							
									因合同在履行期限内被单方终止,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应当得到遵守。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判例,村民有权得到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包括合同上约定的赔偿甲方20%的违约金。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王志燕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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