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生活田没有保障
泰州市海陵区俞垛镇南陈村:1、2、3、4组长:一共326亩地在2019、11,1日起~2028年.10月.31日承包给养殖户,今年途中因各种理由终止了我们的合同违约;我们老百姓是否得到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如:合同上面写的赔偿甲方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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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王志燕
2024-08-12
2楼
因合同在履行期限内被单方终止,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应当得到遵守。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判例,村民有权得到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包括合同上约定的赔偿甲方20%的违约金。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王志燕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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