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工作纠纷发生摩擦,没有任何监控及目击证人情况下 报警说我打人

23年10月25日早上八点到八点半在单位办公室因工作原因发生争执并产生简单肢体摩擦。当时没有任何监控及目击证人。九点左右对方离开现场。之后单独在其他办公室。下午一点半后对方说身体疼痛要去医院之后休假离开。(休假时并没出示验伤报告,只上交了几日病假条)休息几日后回到单位正常上班 不管是当日离开还是事后回来目测面部没有伤痕。现对方因其他原因单位于24年5月与其解聘,对方6月4日派出所报警说去年我单方面欧打他。并说出如果是轻微伤要求赔偿,如果是轻伤就要走刑事流程。现派出所与6月12日喊我去录了笔录。请教咨询下。
我要回复 10
10 条记录 1/2 页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