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我要离婚,男方的户口在福建,我的户口在南京,结婚证在男方那里办的,我想协议离婚,对方不肯,是不是只能去男方那里起诉离婚
我要回复
1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杨秀云
2024-04-23
2楼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也不一致,则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杨秀云
2024-04-23
[回复]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