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我现在在南京一家建筑劳务公司上班(私人老板)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这到年尾了,老板又讲:“他们春节期间没有工资”。并且项目前段早结束了,年后还没新的项目。年后啥时上班还不知道。 现有以下问题 1、因公司自身原因推迟上班(开工)时间,期间不支付工资违法吗?能否要求支付? 2、如果上班(开工)时间推迟太久等不下去能否算被迫离职,请求赔偿N工资。 3、上班11个月未与公司签订合同能否申请2倍工资。如果 年前工资结清后,年后上班劳动仲裁2倍工资年前部分还能算基数不? 4、我的证书挂在南京别的单位,别的单位给交着社保。再说(告)工作的这家单位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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