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从描述看你与该建筑劳务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2倍工资。如果双方订立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则项目结束后不付工资不违法,否则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证书挂靠别的本单位不影响上述劳动关系权益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