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说公司以员工绩效不合格的原因辞退员工的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因为在《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没有达成绩效标准不代表员工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所以说当劳动者没有达到绩效标准后,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该员工,用人单位需要将该员工进行调岗或者是进行培训。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说单位制度中规定解除业绩未达标员工是不合法的。首先绩效考核倒数并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劳动法》中不能胜任工作指的是不能按要求完成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