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律师你好,女方和男方再婚不久后,因为和父母住一起不方便,男方贷款购房,说贷款不用女方还他自己拿出一部分工资和家里父母的一点房租每个月还,贷款购房的时候银行贷款那边说夫妻都要签字的,男方是主贷人女方也签了字,男方父母出资了一部分钱女方也参与了出资了属于自己婚前的个人钱,男方父母出的多一点女方出的少一点放在一起交了首付,父母出的多一点有点担心以后,要房产证写男方一个人名字,最后女方也同意了,在办理贷款购房的时候业务员拿出一个放弃产权协议要女方签字,说是房产证只写男方一个人名字女方就要签这个放弃产权协议,写这个是因为房产局好登记房产证上的一个人名字,女方也不懂就只好签了,女方也担心毕竟自己也出了个人的一点钱,男方给女方承诺如果两个人婚姻出问题了会把女方出的那个钱还给女方,但是房子不做分割,后来房产证下来了女方看见那个房屋共有那一栏登记单独所有四个字,咨询一下律师,如果两个人过不去了这个房子是不是和女方一点关系都没有了?男方承诺还女方的那个钱要是也不还也没有去做公正,是不是钱也没有,房子也一点关系没有?谢谢律师给我分析一下给一点建议!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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