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营运车辆误工费

2023年4月3日晚间十八时十三分左右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我的车辆损坏,经南京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认定对方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我的车辆是运营车辆,修理期间我没法运营,我也和对方协商赔偿我的维修期间的营运损失,对方说不可能赔偿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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