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实践中通常要看你是下班去哪途中,以前可能争议比较大,现在2023年2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人社厅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规定了以下4种情况,可视为“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给你举个例子比如下班买菜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你看看结合下自己的情形。
谢谢,对方肇事者全责,对方买了车险由保险公司赔,单位说有保险公司赔,单位就不赔了,单位说的合法吗?
谢谢,对方肇事者全责,对方买了车险由保险公司赔,单位说有保险公司赔,单位就不赔了,单位说的合法吗?
单位需要支付相关工伤部分的费用。
单位说不支付任何费用,连社保都不交,或者交社保的钱在工资扣除,都是由保险公司赔付,请问这种说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