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支付

请问,现离婚协议书已拟好,财产支付金额已谈好并写进协议书,现对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要求支付完协议中金额再去办理离婚登记,现在可以通过转账,保留凭据,对方写收条方式证明已支付离婚费用,有法律效力吗?如对方在离婚登记前反悔怎么办?
我要回复 1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