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

我有一套房屋、是房改房、是婚后买的、户口是我们夫妻加女儿共三人、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子、现在丈夫三年前己去世、我和女儿商量、把房产证上名子改成我、我今天到公证处去咨询了、他们要收我房屋一半的百分之一公证费、合理吗?另外我4月5号看到你们发给我的信息、如果是安照那样的话、我因该是属于第一种、也就是公证费200元十手续费280元、我今天到华侨路房产中心里的公证处咨询、并且也给他们看了你们发的信息、他们很生气、并且还骂了南京律师团是什么东西、马路边到处都是、我很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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