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20%应以哪个为统计基数?
我为江宁区一老小区业主。这几年江宁区政府要求各小区建廂式垃圾房。去年我小区已在老垃圾房及附近建了两处垃圾房,还要求再选两处。去年我所居住的楼房附近被选为一处征求意见点,因为以我楼下业主为代表的本栋及附近业主的强烈据理力争,此垃圾房未建。前一周,街道、社区、物管、物业、业委会联合公告,重将原处作为厢房垃圾站建设处。去年反对成功的理由与本咨询事无太大关联,故不赘述。上五部门提出在公示期内必须有全小区20%以上的业主反对,才可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建垃圾房地点,否则按公示建垃圾房。我对必须有全小区20%以上的业主反对才有效这点很不理解,我认为这是在偷换概念。在老旧小区新选点建垃圾房,应以征求新选点附近有直接相关利益楼幢的业主为主要参考依据,这有个相邻权的问题,而不应以全小区业主户数作为统计的分母。明确请教律师,这个公示统计的数据的20%是以全小区业主来统计,还是以垃圾房设置点相关的两幢业主数来统计?因为相关两幢的总户数全反对,也达不到20%.公示实际是走形式。若从全小区业主或相关的两幢业主数来统计,其法律依据各在何处?若以小区相关的两幢业主数来统计,如何让有关部门撤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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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2-08-15
2楼
尊敬的律师:我前后的免费咨询均有答复,而我提交的问题已超过24小时,与不超过24小时内答复的承诺时间并不提前。是何故未见答复?请释疑,请对我的免费咨询解答。辛苦你们了!
无名游客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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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益书
2022-08-15
3楼
一般如果想要在小区里面建造一个垃圾房的话,必须要现在小区里面进行公示。在公示出来了之后,必须要得到业主的同意才行,至少也要2/3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建造这个垃圾房。如果2/3以上的业主同意了建造,那么必须要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申请,并且房管部门同意了以后才可以进行施工。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益书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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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2-08-16
4楼
谢谢陈律师的耐心解答!但我们尚有疑问:小区的公示是有全小区的20%反对再进行全小区业主全体投票表决。我们认为这里偷换了概念:1.这里用了反对而不是如您所说的同意;2.根据我粗浅所知的相邻权知识,紧挨垃圾房的两幢总户数占小区总户数约15%不到,所以既使采纳了总户数20%反对才有效的作法,有密切相关利益的两幢全体反对也无效,这有失公允。现在关键在选址上使利益相关者发生了争议,不知我们的疑问是否有道理。盼继续予以解答、指点。谢谢!
无名游客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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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22-08-16
5楼
关于第2点的疑惑,已经上升为立法层面的困惑了。小区内选址垃圾站,既要避开燃气管道等危险区域,也要考虑居民方便和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建议相关业主在公示期表达不同意的情况下,试着给出更为合理的选址地点及其理由。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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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2-08-17
6楼
无名游客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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