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遗嘱

父母有两套房,在2018年做了遗嘱公正,内容是父母俩都去世以后,把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新房给儿子,把另一套老房给女儿。2021年父亲去世后,儿子要母亲搬离现在正住的新房,要母亲去住那套老房,儿子想现在就把房子卖掉。母亲不答应,想修改在她名下的新房的一半给女儿,这样儿子就只有父亲名下的一半,就不能卖房子了。但是儿子手里拿着父亲所有的身份证件,母亲手里没有任何父亲这边的信息证明,请问: 母亲就凭自己的身份证件可不可以去修改2018年公正过的在她名下的房产份额? 修改母亲她本人的遗嘱部分,需要父亲的材料吗? 是不是母亲本人的身份证和两个房子的房产证就可以办理遗嘱修改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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