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您好,就您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违约金条款应该认定为是双方同意的,您没有细看条款不能作为抗辩理由,但是20%的违约金可能存在约定过高的情况,店家应当举证他的实际损失。
无名游客
图片上既没有对方盖章,我也没有签字确认也可以认定为双方认可吗?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本案图片中相关条款可能会构成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