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有效期及诈骗相关咨询
熟人在2018年向我借钱(让我给他从银行贷款40多万元,分很多次给的),借条上写明需要在2018年12月30日还清,若不归还债权人将在2019年3月以后可以对其采取法律措施,但对方一直没有还钱,经过我多次催款在2021年2月对方开始每月还款(还款金额每月不一样),经过我调查是因对方被判诈骗罪缓刑一年执行,对方怕我也告他诈骗罪所以开始每月还款,但到11月份以后对方不再还款,请问这种情况诉讼有效期怎么计算呢?还有,借钱时对方说的是其母亲、老婆患癌症,当时正在卖房子,卖房后就还款,后来经过调查对方根本就没有住房,其老婆、母亲也没有患癌症,这属于诈骗么。2019年我去派出所报过案,但警察说因为是熟人就不属于诈骗,如果我要告他诈骗,报案警察不处理应该怎么走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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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2-01-03
2楼
经过最近的调查,借款人的老妈、老婆并未患癌症,也没有借钱时说的有房产在出售,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算诈骗么。
无名游客
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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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高金霞
2022-01-06
3楼
你好,就你目前的描述,很难定性为诈骗,属于民事纠纷,自最后一次还款的次日起计算年诉讼时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借款。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南京律师团公众号上留言“我要电话”与值班律师详细沟通。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高金霞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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