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有效期及诈骗相关咨询
熟人在2018年向我借钱(让我给他从银行贷款40多万元,分很多次给的),借条上写明需要在2018年12月30日还清,若不归还债权人将在2019年3月以后可以对其采取法律措施,但对方一直没有还钱,经过我多次催款在2021年2月对方开始每月还款(还款金额每月不一样),经过我调查是因对方被判诈骗罪缓刑一年执行,对方怕我也告他诈骗罪所以开始每月还款,但到11月份以后对方不再还款,请问这种情况诉讼有效期怎么计算呢?还有,借钱时对方说的是其母亲、老婆患癌症,当时正在卖房子,卖房后就还款,后来经过调查对方根本就没有住房,其老婆、母亲也没有患癌症,这属于诈骗么。2019年我去派出所报过案,但警察说因为是熟人就不属于诈骗,如果我要告他诈骗,报案警察不处理应该怎么走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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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 蒋德军
2021-12-15
2楼
警察不处理,您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民事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还款往后面算三年。
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 蒋德军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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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1-12-16
3楼
请问律师,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告他诈骗罪呢?如果报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告他诈骗程序怎么走?
无名游客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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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赫 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2021-12-16
4楼
朱赫 京都(南京)律师事务所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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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1-12-21
5楼
无名游客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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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李剑铭
2021-12-21
6楼
如果公安部门确定该行为属于犯罪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就没有时效限制。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李剑铭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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