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索要双倍工资时效
我父亲2019年11月到南京一公司上班,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1月11号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我们正在跟该公司打确认劳动关系的官司。5月仲裁立案,7月仲裁,8月中旬出了仲裁书,仲裁判我方赢,对方已起诉立案等开庭。当时在5月立案仲裁请求中没有同时要求双倍工资,今天查资料发现索要双倍工资有时效要求,目前是否是已经超过了索要双倍工资的时效? 请律师帮助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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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21-09-14
2楼
自2019年11月入职,申请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所以目前仍然可以要求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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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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