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重新起诉其应为诈骗行为负责?
甲经过法院与乙达成乙还款给甲的调解书。届时后仍不还,甲申请强制执行。结果法院称未查到乙有钱的记录而停止执行。后甲找乙想让他还钱,乙干脆解除了一切能让甲与其的联系可能。由于甲与乙不在一地,也去找过,甚至有人守过夜,也没能候到。甲以为乙借钱采取了骗的手法,能否重新起诉乙应为诈骗行为负责?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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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21-09-14
2楼
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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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1-09-16
3楼
乙慌称家里是当地做房地产的,由于工程需要自己出来筹款,老婆在家乡主持工程。另外,称在苏南还有一处已经成体制的大型农家乐。后来知道这都是他编造的故事。但他的故事却使人相信他,把钱借了。既然经法院仍不还钱,还断了联系“躲”得不见影,根本没有还钱的意愿。请教律师同志,甲能否以诈骗再起诉他,让他对自已的恶劣居心及不顾对方损失财产的痛心负责?2021.9.16.
无名游客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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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杨成
2021-09-20
4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杨成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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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1-10-02
5楼
乙,他犯事的地点在甲地,所谓借钱协议是在甲地所签,而协议里用法律解决的文字表述却是在乙地。法院调解协议故是乙地的。如重新向公安机关反映,是向甲地还是乙地。2019.10.2.
无名游客
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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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21-10-03
6楼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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