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需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有效
那这个在法庭上会不会有隐患呢?
公证书,是公证处出具的,没有所谓的私底下
那这个是不是只能看做是双方的一种协议呢?在法律上有没有用呢?还是只是作为参考?
如果是双方签订的协议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