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很多私人单位都没有公积金,请问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缴纳公积金
可以要求单位缴纳,拒不缴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公积金是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不是的单位可以不用缴纳,据我所知并不是强制性的,单位可缴可不缴,是这样的吗?
公积金是强制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