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男方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的,如果离婚协议上写明男方只有居住权,死后房子赠予并过户给小孩,小孩有房子的所有权,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如果男方再结婚,他死后,后来妻子有权使用房子吗?房子还是小孩的吗?
我要回复
1
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21-08-01
2楼
离婚协议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是遗嘱,所以未来不确定的事情写上去是无法通过婚姻登记处的审查的。
回复
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21-08-01
[回复]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