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燕子矶以涉嫌走私毒品罪拘留我7天
案情全过程描述
2021年2月份 闲暇时看新闻,通过百度网搜索到卖家联系方式、在电报上加入境外大马加油站群(群员几百人),此群不定时分享一些不雅照片及宣传催情药品作为诱饵,让进群的新人蠢蠢欲动,购买群主卖的商品,就可以进售后群,看更多高质量的图片,经不住诱惑,于是3月1日在群主(随)处通过支付宝口令红包以人民币820元,够买了一瓶15ml名叫第五人格的催情药,4月1日收到货,4月3日打开包装发现用小玻璃瓶装着,写着精油,查看里面什么都没有,属于三无产品,让自己产生的戒心,向卖家咨询了如何使用,拧开瓶盖,用小手指蘸了一点放舌尖,对三无产品不放心,于是盖好瓶盖,晚上追问卖家是否可以让我进售后群,卖家讲要买更高端的商品并拍真实的照片才能进群,瞬间感觉被卖家坑了,于是把药品一直放于家笔筒中,5月26日,南京警察燕子矶警察找到我,第一时间没收了手机,讲购买了一瓶境外商品需跟他们走一趟配合调查,个人完全整个懵了,买瓶催情药警察还要找我,于是从上班地方带警察到我家,把整个药品上交了警察,5.26下午在成都青龙场派出所录了两份笔供,讲述整个经过,签了份7天拘留处罚书,并电话告知我的家人,5月27继续蹲派出所,5月28日 早上7点随警察坐动车去南京燕子矶派出所,第二天并送往栖霞区看守所拘留至6月3日,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2000元,当天并回成都,6月21日警察打电话告知去南京配合调查,6月23日晚到南京,警察告诉我购买的精油中检测出含有γ-羟基丁酸,当晚录笔供3份,这次问的比较深入,警察态度也不好,以恐吓不配合继续拘留形式,录笔录中警察一再强调此药带有迷幻效果,让我知情,称我老司机,不听解释, 第一次购买,怎么成了老司机,吵得很凶,录完笔供凌晨1点过,6.24日一早做了发检、血检都没问题、警察让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纳罚款500元,让回家等通知,追问警察等什么通知,警察不耐烦地讲,让你回家等通知就等通知,问这么多干嘛。
疑虑:手机里有和卖家及咨询其它卖家的记录’’是否会被警察作为证据,目前警察已把和购买药品卖家的聊天记录打印出来。
1.数量小、一瓶15ml的精油液体里检测出含有’ γ-羟基丁酸’成份。
2.购买商品整个过程卖家均未讲药品里含有违禁药成份,收到货瓶字上也未写药品成份,药品成份不知情。
3.仅自己使用,用小手指蘸了一点,放舌尖上尝了下,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只承认违法了,没犯罪,无犯罪证据。
顾虑:是否会被检察院起诉,取保候审中,检察院能以什么起诉我?警察让回家等通知,目前卖家在国外,未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