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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单位工作,劳动合同上写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但是单位人少活多,每天都要加班,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要加3小时,星期六星期天也要加班,一个月下来要加一百多小时,基本上每个月都差不多,人加的是身心疲惫,单位这样是否违反劳动法,我们如以此要求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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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21-06-16
2楼
单位确实违规,你可以要求单位加班费。从目前看,你主动辞职并不能拿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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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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