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我是船主 ,货代要求我装货从湖北-南京 ,装卸是10天,逾期是5毛一吨,我们已经来南京的第21天,码头港口要求我们卸货,他私自给港口打电话不要我们卸货,骗我们并使用威胁手段拖延我们等海伦,不然货物进仓,让我们以船代仓,无期限等待。我觉得当港口通知卸货的那天起,他私自决定不卸货,请问算单方面违约吗?因我的承运人的义务就是将货物安全送达到港口卸货,并不是无期限的给他以船带仓。
我要回复
1
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21-05-27
2楼
您好,如果因为委托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卸货的,产生的损失您可以要求委托方承担,已经到达并满足卸货条件的证据您需要保存好并及时通知委托方,通知的依据也保存好。
回复
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21-05-27
[回复]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