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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娟
您好,若劳动合同已约定工作地点只有南京,则公司搬迁到淮安是工作地点的变动,属于劳动合同重大事项变更,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谢谢。
无名游客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呢?是否还有?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刘晓明
尽快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则建议尽快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起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不要产生旷工等情形,防止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