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取停车费合理吗?
马家店幸福城岁物圆,在没有提供固定车位的情况下收取费用合理吗?而且收取费用不给任何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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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汪民霞
2021-04-01
2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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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汪民霞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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