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调岗后续如何处理?

您好律师,我劳动合同岗位做销售出差较多且不打卡考勤,2011年工作至今,2021年6月合同到期,公司在2020年12月发邮件以业绩不达标不胜任为由单方面调岗(有业绩证明)为市场助理坐班打卡(试岗1个月),我邮件回复以新岗位的薪资参考不明确拒绝调岗,公司不予理睬,接着2月初公司发邮件又以市场助理不胜任为由把我调岗到保洁岗位,我仍然回复邮件明确拒绝调岗,接下来公司不给我安排工作只是警告我不到岗做保洁,也不辞退我,(两次调岗所标明的薪资都有明显行为降薪),2月发放1月工资(市场助理岗位)有降薪行为,我接下来该如何?是等到3月发放2月工资(保洁岗位),如还是有降薪行为,我是否可以要求仲裁按照原劳动合同补足我的1月和2月工资?如果公司不补足的话,我是否可以提出仲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申请2N赔偿?还是继续等公司主动辞退我?那种建议比较稳妥些,望律师给予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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