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14日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2月11日、2月15-17日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本人日工资标准如无约定,一般按照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