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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娟
								您好,若同事所说事实为真,不是捏造的,法律不惩罚这种行为。
																莹宝
								那这个不是属于个人隐私吗?我的
																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娟
								犯罪记录确实属于个人隐私,考虑到现在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及相关信息也可通过裁判文书网或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获得。本人认为,若有证据证明是同事的传播导致利益受损,可要求其停止传播,停止侵权,但该行为未达到侵犯个人信息罪的惩罚程度。
																莹宝
								那私用了公司的钱20万,会被判多少年
																[值班律师]要综合具体情节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