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人,留下错的手机号车牌号离开
母亲骑电动车直行,被同是直行公交车超车撞倒,造成身上多出淤青,衣服破损,车子破损,司机下车后说他的全责,留下电话车牌号,让母亲回家走就行了,说有事打电话,结果司机留的联系电话号码和车牌号码都是假的。找到对方单位,不承认自己说的他全责,也不承认撞了母亲,想咨询下对方这种情况属于肇事逃逸吗?母亲没手机,伤的不严重,回家报的警,对方也一直没有报警。通过单位联系到司机,也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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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娟
2021-01-10
2楼
您好,司机在交通肇事后,留下错误的联系方式就离开现场,使得责任无法认定,我认为该行为属于肇事逃逸。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侵权责任由公司承担,可以要求公交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谢谢。
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娟
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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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21-01-10
3楼
无名游客
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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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21-01-11
4楼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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