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实已经构成危房了,建议尽快办理,安全第一。在搬离前可以派业主代表与街道居委会确定初步方案。
只是要求先搬离,签了一个搬离协议,不是拆迁协议。协议上只是初步讲过渡1年,补助50元/平方,3万搬离奖励。1年后政府才跟大家谈安置问题。房都拆了我不是没主动权了吗?这个如何办比较稳妥。
您好,南京市确实正在落实危房改造事宜,谈好搬离后迁回的条款后,可以正常搬离,一般不涉及拆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