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可以离职,你属于被迫离职,离职原因要注明是公司拖欠工资
现在公司又临时增加工作内容需要完成才给走,是否违法?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此项工作内容是之后公司副总增加的
增加的工作内容并不属于必备的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