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抚养费

5年前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对方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的抚养费,现在5年过去了,孩子已经上初中,费用增加了很多,5年前的费用根本不足以支付现在的支出,跟孩子父亲提出大额的教育费用各分摊一半,孩子父亲不同意,增加抚养费更是不可能,现在想申请诉讼,但只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没有现住址,请问要怎样维护孩子的正常受教育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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