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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娟
您好,行政诉讼普通程序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可延长。简易程序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无名游客
衷心感谢律师,有这个平台方便了群众。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您好!一般的一审行政诉讼普通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则仅需要四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