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婆婆没有义务带孙子,直接走人。婆媳关系无法解除,除非儿子跟儿媳离婚。
公公婆婆起诉儿子儿媳,老人没有义务帮年轻人带孩子! 有这么一个案例: 在新疆伊宁市,有两位老人为儿子媳妇带了7年的孩子,最后无法忍耐儿子儿媳的埋怨,一把怒火没没收住,将儿子媳妇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媳妇支付7年的带孩子费用。两位老人称:他们从孩子刚会走路就一直帮忙照看孩子,一直到了幼儿园了。就在年初,儿子将孙子接到其他城市上学。老两口虽然心里舍不得孙子,但终归回到爸妈身边了,也挺高兴的。 当他们自己带孩子后,儿子、儿媳发现孩子身上有很多坏毛病,他们就认为是老人带孙子养成的,开始埋怨: 老人没带好孩子,把孩子惯得没样了。 就因为这件事儿,老人们跟儿子常常争论不休,老两口儿觉得很伤心,就觉得自己是吃力不讨好,帮忙带孩子还带出错了。 于是老两口儿一气之下就把儿子、儿媳妇告上了法庭,索要7万块钱“带孩子的费用”。 对此,两为老人说:“我们虽然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但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只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他们知道抚养子女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给付‘带孩子的费用’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感恩。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老人索要带孙费有法可依,判决儿子、儿媳给公婆“带孩子费用”3万元。 这种案件有无可参考价值?
该问题已经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