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土地承包法”,请律师帮忙厘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笫26条,”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本规定将承包方交还土地设定的限制有几个?分别包含什么?如果不满全部限制,土地也要交回吗?请律师帮忙厘清。谢谢!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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