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不善,导致业主摔伤

律师您好。 小区物业,在每栋单元楼下面,配套了一些小孩子玩的平衡桥积木(塑料空心圆形,可拼接,直径1米),后来被小区和外面来玩的孩子,搬到了200米外的小区内的儿童游乐区。 我爱人在带小孩在儿童游乐场玩的过程中,看到小孩爬到堆起来的圆形塑料轮子上面玩,要要摔下来,过去扶他,被散落在地上的积木跘倒,摔伤住院。 物业给的回复是,他们没有责任。前期社区网格员过来调节,他们认为那个圆形塑料玩具,可以放在儿童游乐场给小孩子玩。 后来我咨询过类似玩具厂家,明确告诉我,这个玩具不能堆叠起来玩。 我的主张是,物业管理不善,才导致本不该出现在儿童游乐场的积木,没有及时清理走,导致我爱人摔伤。 我要求物业承成物业该承担的责任。 就是说物业没有尽到保管好小区公共设施的业务,而且采购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 在出现伤人之后,物业才把物品收走。 我想咨询一下,物业有没有过错,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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