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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郑飞
您大伯有权通过遗嘱的方式确立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正大光明
首先虽然房产土地证是我大伯父名字但其实并不是我大伯父所有,西边的墙是我家的,因为我大伯父是残疾人,他当时跟我们说他建房比较吃力要把楼板两边搭在我家和我三伯父家的墙上,我们当时也很同情他就答应了,而且已经下来这么多年我们都是按照租金平均分配的原则,包括我三伯父已经去世两年多了还有份额,也没有看到遗嘱,一直也没有争议,突然说有遗嘱要独占房产,假如真的有遗嘱难道就没有法定时效吗?还有就是像我大伯父这种一直单身而且没有子女的情况继承顺序是怎么排列的,假设遗嘱是本人写的,没有旁证具备法律效率吗?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董腾越
您好,该遗嘱在法律意义上属于遗赠,根据继承法规定,应该在知道遗赠两个月内做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正大光明
谢谢律师,另外像我大伯父这种情况单身且没有子女,现在他们长辈中只有我父亲健在,我们堂兄妹之间的继承顺序怎么排列?请律师指教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刘晓明
第一顺位没有继承人,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人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