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性
冒充他人公司名义在58同城网上招聘,以招“大龄保安”吸引应聘者签订服务合同,冒用者在合同盖有被冒充公司的公财务专用章(涉嫌伪造)收取服务费(合同约定被聘单位工作满6个月退费)。合同有效吗?应聘者所缴纳的服务费可以全额追回吗?通过什么渠道解决?另外冒充者安排了应聘者去所聘单位入职,并以应聘者不去为由拒绝退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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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2020-05-17
2楼
您好,若情况如您所述,涉及金额较大,以合同欺骗方式收取财务,可能涉及刑罚处罚。就合同效力而言,属于无效合同。该服务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全额返还。您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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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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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汪民霞
2020-05-17
3楼
您好,若情况如您所述,涉及金额较大,以合同欺骗方式收取财务,可能涉及刑罚处罚。就合同效力而言,属于无效合同。该服务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全额返还。您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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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汪民霞
20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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