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定金的话,按照法律规定,违约方是无权要求退回的。具体还要根据双方的认购协议内容来判断。
认购协议里的“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房屋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之样本内容,并无异议。实际销售根本没有给我看预售合同,我也不知道内容,而且定金缴纳给监管账户,但是实际上是私人账户,以及未提前告诉我产权已缩水17年,是否能根据这三条要求退回定金
你要举证证明你说的事实,如果能够证明开发商欺诈在先,可以要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