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 违约行为
购买某商品房,该商品房在其书面宣传资料和开发商的公众微信号上写明为:1.全面家庭精装;2.产品本身的高品质细节精装,作为**首席高端改善盘,其高品质精装汇聚了...;3.我从出生就是精装,你让我怎么陪你LOW;4.做南京前所未见的精装住区”;5.“咱们如果不踏踏实实满足精英的生活需求,那跟屌丝毛坯盘有什么区别呢?”6.“洋气的精装楼盘,精装恒久远,我们是精装”;7.**楼盘注定成为南京最好的精装住宅。
同时开发商委托的评估公司制作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中标明的评估房地产建筑面积与该楼盘总可售住宅室内的总建筑面积相等,该楼盘的精装修的标准就是在这个总建筑面积的基础上评估出来的。但现在开发商却将小区内一栋楼改为毛坯房销售,此种行为是否可以认为该楼盘不是全部精装修,与开发商所宣传的全部为精装修小区相违背,从而认定开发商对已签订购房合同购买该小区其他单元楼精装修房源的业主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违约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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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王志燕
2015-03-20
2楼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律师事务所王志燕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从您指出的1-7点,不足以证明开发商承诺全部房屋都是精装修,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根据现有信息无法确认。但若开发商制定精装修标准有失公平,侵犯了您和其他业主的权益,您和其他业主可以就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评估材料与开发商协商补偿事宜或采取其他有效途径进行维权。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王志燕
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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